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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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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路與電信線交叉並行規則 第14條
電信線與線路置於同一桿時,雙方之垂直距離不得小於下表規定: ┌──────────────┬───────────────┐ │電業線路電壓 │雙方導線垂直最小距離 │ ├──────────────┼───────────────┤ │8,700 伏特以下 │0.6 公尺 │ ├──────────────┼───────────────┤ │8,701 伏特以上 │1.0 公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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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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