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 第7條

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第7條

罕見疾病藥物申請查驗登記,其應繳之審查費用,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之收費標準。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準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