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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及所屬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訴願會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會得依規定支給交通費或出席費。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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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