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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5條

訴願事件如有調查之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指派委員或執行秘書前往調查 ,並製作調查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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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