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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9條

訴願事件經會議決議後,簽請部長核定。訴願決定書應陳報考試院並送達 訴願人及原處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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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