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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登記證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4條

申請肥料登記證時,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規定應辦理作物毒害試驗者,申請人除檢具第二條第三條規定文件外,應檢具本會農業試驗所或本會指定機關(構)出具之作物毒害認驗報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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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