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 › 第6條

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 第6條

第四條訓練課程之實施方式如下: 一、實體授課。 二、錄影、視訊、線上學習平臺或其他數位授課。
AI 白話解釋
← 第5條看 自殺防治相關人力資格及訓練課程辦法 全文第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