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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警察機關查扣車輛處理辦法 第5條

警察機關查扣之車輛,涉有贓物嫌疑者,應由刑事偵查單位先行偵查,依 法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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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