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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地區警察機關查扣車輛處理辦法 第6條

警察機關對於查扣之車輛,除因搬運不便,得自現場駛至放置場所外,不 得擅加駛用。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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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