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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
› 第3條
航空站飛行場及助航設備四周禁止或限制燈光照射角度管理辦法 第3條
於前條劃定之一定範圍內,設置旋轉式燈光且非屬航空用途者,不得使用綠、白相間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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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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