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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法 第17條

雇用人應訂定船員工作守則,報請航政機關備查。 船員應遵守雇用人在其業務監督範圍內所為之指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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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