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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員法 第52條

為保障船員生活之安定與安全,雇用人應為所雇用之船員及儲備船員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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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