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實施辦法 › 第14條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實施辦法 第14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一月十四日修正條文,自一百年一月一日施行。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修正條文第八條自一百零一年一月 一日施行,第八條之一自一百年十一月一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臨時工作津貼實施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