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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酒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第14條

個案再利用許可之展延申請,應由事業及再利用機構檢具再利用許可展延申請文件一式十份,向本部提出。 前項申請文件內容應包括: 一、事業及再利用機構基本資料。 二、事業及再利用共同申請意願書。 三、再利用運作計畫書,包括事業廢棄物基本資料、清除計畫及再利用計畫。 四、產品銷售紀錄。 五、其他經本部指定事項。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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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