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勞動與就業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技能檢定委員會組織規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技能檢定委員會組織規程
一句話看懂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技能檢定委員會組織規程規範技能檢定委員會之組織、任務及運作相關事項,目的在建立技能檢定制度,以確保技術人員之專業技能。
本法於第 11 屆立法院暫無相關修法議案;以下為現行條文全文。資料來自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
法條全文(現行)
最後異動 2014-02-15・共 8 條。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允許重製加值)。
第 1 條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本局) 為技能檢定業務需要,依 本局組織條例
第十一條
規定,設技能檢定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2 條
本會之任務如左: 一、關於技能檢定標準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技能檢定實施計畫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技能檢定費用標準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技能檢定制度之諮詢事項。 五、其他有關技能檢定事項。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3 條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本局局長兼任,委員十八人至二十四人,由本局 聘請有關機關代表、勞資團體代表及專家擔任之,委員任期二年。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4 條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本局技能檢定組組長兼任,置幹事若干人,由本 局職員調兼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5 條
本會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召開之。 前項會議由主任委員為主席,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會議時,應指定委員一人 代理。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6 條
本會委員及兼任人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局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出 席費。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7 條
本會對外公文以本局名義行之。
用 AI 解釋這條
第 8 條
本規程自發布日施行。
用 AI 解釋這條
🔔 追蹤「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技能檢定委員會組織規程」的修法動態
留下 Email,「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技能檢定委員會組織規程」的修法動態有新表決或動態時,我們會寄摘要通知你。免費、可隨時退訂。
訂閱追蹤
延伸
所有法律
勞動與就業類法規
本屆立法成果
RSS 追蹤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