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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及各級行政機關訴願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 第35條

本規則自本法施行之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五月十九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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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