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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華藥典編修委員會組織規程
› 第8條
行政院衛生署中華藥典編修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8條
中華藥典之刊行,由本署辦理,其版權屬於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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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本會議事規則及辦事細則,由本會擬訂報請本署核定之。
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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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規程自核定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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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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