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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左: 一、關於業務管制及考核事項。 二、關於公文收發繕校及分辦事項。 三、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四、關於編定檔案分類綱目表、歸檔文件分類整理、編目、立卷、檔案文 卷出納、保管、清理及移送事項。 五、關於款項收支、票據保管及零用金之處理事項。 六、關於物品採購及營繕工程事項。 七、關於技工、工友之管理事項。 八、關於車輛調配使用及管理事項。 九、關於辦公廳舍保養及環境衛生事項。 十、關於技工、工友之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薪津及實物配給之請領 發放事項。 十一、關於會議場所佈置及管理事項。 十二、關於各項財產、物品管理、表冊編製盤點及報廢事項。 十三、關於辦公廳舍及公有財物安全防護事項。 十四、關於其他不屬各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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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