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組織條例 › 第4條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組織條例 第4條

本局設秘書室,掌理研考、議事、公共關係、文書、檔案、印信、出納、 事務管理、財產管理及不屬於其他各組、室事項,並得分科辦事。
AI 白話解釋
← 第3條看 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組織條例 全文第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