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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 第29條

本所車輛調配、保養、油料之購置及核銷由秘書室依規定辦理。各分所暨 疫病監視中心車輛保養按權責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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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