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2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2條

本處設三組,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第一組:園區發展政策規劃、研究發展與管制考核、招商業務之企劃與執行、國內外農業生物科技產業訊息之蒐集與分析、保稅貿易管理與資訊系統之規劃、管理、協助廠商取得農業生物技術智慧財產權及公共關係。 二、第二組:園區工商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動檢查業務、儲運中心與保稅倉庫之設立輔導、預防走私與警備安全防護、消防安全、相關服務業進駐園區之協調及督導。 三、第三組:園區土地、廠房與公共設施之規劃、開發、租賃維護與管理、交通系統管理、景觀之規劃與管理及環境保護相關業務。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