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 第8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第8條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暫行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