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暫行組織規程 › 第9條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臺灣區漁業廣播電臺暫行組織規程 第9條

本台於澎湖設發射台,於台南枕頭山、宜蘭設轉播站,專責辦理本台廣播 節目之發射及轉播事宜。 前項發射台、轉播站,除發射台另置主任、工程司各一人外,其餘所需工 作人員由本台總員額中調派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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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