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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職業訓練中心組織規程 第7條

本中心為擴大青年就業效果及提高訓練成效,得與有關單位簽約合作辦理 訓練,其合約另訂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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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