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 第7條

衛生福利部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醫療(事)機構事業產業補償紓困辦法 第7條

醫療機構申請補償,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一、領據。 二、人員薪資證明。 三、各項維持費之證明。 四、其他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證明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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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