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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獎勵辦法 第4條

申請核定為詐欺防制教育宣導績效優良之組織、團體或人員者,應於詐欺防制教育宣導工作完成後檢具申請表,詳敘具體事蹟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本部辦理評審。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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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