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 第15條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15條
保護機構置監察人一人至三人。 監察人得隨時調查保護機構之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並得請求董事會提出報告。 監察人各得單獨行使監察權,發現董事會執行職務有違反法令、捐助章程或業務規則之行為時,應即通知董事會停止其行為。
第十一條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於監察人準用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4條
看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全文
第16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