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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第4條

本法所稱證券投資人,依證券交易法認定之。 本法所稱期貨交易人,依期貨交易法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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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