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 第46條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第46條

保本型基金因保本操作之需要,以定期存款存放於符合經本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達一定等級以上之金融機構,其存放之最高比率不予限制。
AI 白話解釋
← 第45條看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93.10.30 訂定) 全文第47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