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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死亡殘廢特別給付金發給辦法
› 第8條
警察人員執行勤務死亡殘廢特別給付金發給辦法 第8條
依本辦法發給之特別給付金額度,應抵充公務人員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發 給辦法規定之慰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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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本辦法所稱警察人員,指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任官、授階,執行警察任務之人員。
第3條
本辦法所需特別給付金,由內政部警政署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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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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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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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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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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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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