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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 第5條

給與子女教養之方式如下: 一、生活費用補助:每一子女每月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 二、就學費用補助:包含學費、雜費、制服費、書籍費。 三、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每一子女每月補助新臺幣八千五百元。 前項第二款所定就學費用補助之基準,依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規定,並以就讀國內學校具有學籍或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參與實驗教育之學生,且在法定修業年限或實驗教育計畫期程就學期間所發生之費用為限。但延長修業年限或實驗教育計畫期程、暑期補(重)修、輔系、雙主修及教育學程之學分費,不包括在內。 前條所定人員堪勝任現職或其他同等級薪俸之職務者,自上班之日起,停止給與第一項所定各項補助;已發給之補助,不予追繳。 服務機關、學校得定期訪視給與教養之子女,並協助學齡前幼兒優先進入公立托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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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條的條文

警察人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或半失能及殉職人員子女教養辦法中另有 2 條條文提到第5條,適用時常需一起看。

第7條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就學費用補助,由受教養之子女或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第9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由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第四…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警政署。海洋委員會及其所屬機關(構)、消防機關列警察官人員及中央…第3條本辦法所定全失能或半失能之標準,準用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規定。第4條依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一第三項規定給與教養之子女,包括下列人員之婚生子女及其在執行勤務遭受暴力…第6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生活費用補助,由受教養之子女或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第7條第五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就學費用補助,由受教養之子女或其父母、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第8條經核定給與就學費用補助之學生,在學期中有休學、退學、開除學籍、退出實驗教育或因故停止實驗教育…第9條第五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學齡前幼兒托育補助,由法定代理人檢具申請表連同下列文件一式二份,於第四…第10條第六條、第七條及前條所定申請人不能申請時,由其服務機關、學校代為申請。第11條下列人員執行勤務中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致全失能、半失能或在執行勤務中殉職者,其子女教養準用本…第12條本辦法所需經費,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支應。前條第三款之公務人員,有本辦法所定情形者,由受會同執…第13條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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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