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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服裝管理辦法 第10條

警察機關行政人員、義警、義消、民防、山地青年服務隊等人員服勤服裝 暨駐衛警察、學校訓練機關、專業警察及特殊勤務 (作業) 人員之服裝, 得視實際需要參照本辦法規定,自行訂定管理要點,層報內政部備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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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