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護照條例 › 第17條

護照條例 第17條

護照記載事項除資料頁外,於必要時,得依規定申請加簽。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護照條例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