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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設置條例 第5條

本基金會之創立基金為新臺幣五千萬元,由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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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條本基金會為財團法人,其設置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民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第3條本基金會之主管機關為原住民族委員會。第4條本基金會之業務範圍如下:一、原住民族廣播、電視專屬頻道之規劃、製播、經營及普及服務。二、原住…第6條本基金會之經費來源如下:一、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法人或個人之捐贈。二、政府編列預算之捐贈…第7條本基金會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一人至十五人;置董事長一人,由董事互選之。董事長應具原住民身分。董…第8條本基金會設監事會,置監察人三人至五人,並互選一人為常務監察人。第9條董事、監察人人選之遴聘,依下列程序產生之:一、由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三名原住民族代表及社會公正…第10條董事、監察人每屆任期三年,期滿得續聘之。董事、監察人因辭職、死亡或解聘致生缺額者,其所遺缺額…第11條董事、監察人除董事長為專任有給職外,均為無給職。第12條董事會掌理下列事項:一、經營方針及年度重大工作計畫之核定。二、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核。三、捐助…第13條監事會掌理下列事項:一、業務、財務狀況之審核。二、決算表冊之審核。三、財物帳冊、文件及財產資…第1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擔任董事:一、公職人員。但公立各級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之教學與研究人員,…第15條董事、監察人應遵守利益迴避原則,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本人或第三人之利益。董事…第16條董事、監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予解聘之:一、執行職務違反法令或章程。二、重大且明顯…第17條本基金會置執行長一人,副執行長一人至二人。執行長由董事長提請董事會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後遴…第18條執行長或副執行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董事會解聘之:一、處分自有不動產、發射設備,或投資與原住民…第19條本基金會捐助章程由主管機關訂定;變更時由董事會擬訂後,報請主管機關核定。第20條本基金會之會計年度,應與政府會計年度一致。第21條本基金會預算、決算之編審,依下列程序辦理:一、年度開始前,應就年度經費,訂定工作計畫編列預算…第22條本基金會之經營方針、工作計畫、基金管理、經費使用、財產目錄、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其他…第23條本基金會因情事變更,致不能達到本條例設置目的時,由主管機關解散之,解散後其賸餘財產歸屬國庫。第24條法人或社會人士熱心捐助本基金者,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第25條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十二日修正之條文,自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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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