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合約範本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 第9條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9條
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任期屆滿或因辭職、死亡或解聘致出缺時,依本辦法規定遴聘之。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2條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之遴選,應由原住民族委員會…
第3條
董事之選任,應顧及原住民族之代表性,並考量語言、教育、文化之專業性。監察人應具有語言、法律、…
第4條
本會為辦理本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選事宜,設遴選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置委員五至七人,由本會…
第5條
本小組會議之決議應有全體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第6條
本小組委員與被推薦者有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關係者,應自行迴避。
第7條
本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會人員兼任者,依規定支給領出席費。
第8條
本小組遴選出之董事及監察人,由本會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第10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第8條
看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全文
第10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