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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設置條例 第14條

本院因業務需要,經董事會通過後,得於國內醫藥衛生相關研究機構,設立分支研究單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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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