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財政部鹽務總局組織法 › 第9條

財政部鹽務總局組織法 第9條

鹽務總局設會計處,置會計長一人,統計室置統計主任一人,依國民政府 主計處設置各機關歲計、會計、統計人員條例之規定,分掌本局歲計會計 統計事務,受局長之指揮,並依國民政府主計處組織法之規定,直接對主 計處負責。 會計處置科長四人,科員四十人,助理員十六人;統計室置科員十人,助 理員四人。
AI 白話解釋
← 第8條看 財政部鹽務總局組織法 全文第10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