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中心之自主管理事項包括下列各項:
一、管控門禁。
二、辦理貨櫃(物)進儲作業。
三、點驗貨物進倉。
四、查報短裝、溢裝貨物。
五、監視貨主辦理貨物公證、抽取貨樣或看樣。
六、監視貨物重整及簡單加工。
七、登錄及核銷貨物帳。
八、加封及核銷封條。
九、辦理貨物委外檢驗、測試作業。
十、辦理貨物運往課稅區放行運出作業。
十一、辦理貨物運往保稅區加封放行運出作業。
十二、辦理出口貨櫃(物)放行運出作業。
十三、辦理廢料放行運出作業。
十四、辦理空貨櫃進出之檢查作業。
十五、辦理貨物盤點作業。
十六、辦理物流中心貨物通關及進出、儲存之電腦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