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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30條

再生資源未依規定循環利用者,視為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回收、清除、處理。 再生資源無法再使用、再生利用時,應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清除、處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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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