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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循環推動法 第27條

再生產品應符合國家標準;無國家標準者,得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其標準。 再生產品不符合前項標準者,不適用第五章輔導獎勵措施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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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