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 法律 ›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 第2條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第2條

公務機關及特定非公務機關(以下簡稱各機關)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由高至低,分為 A 級、B 級、C 級、D 級及 E 級。
AI 白話解釋

同章節的其他條文

第3條行政院應每三年核定自身資通安全責任等級,送主管機關備查;行政院直屬機關應每三年提交自身、所屬…第4條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A級:一、業務涉及國家機密。二、業務涉及外交、國…第5條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B級:一、業務涉及公務機關捐助、資助或研發之國家…第6條各機關維運自行或委外設置、開發之資通系統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C級。前項所定自行或委外設置…第7條各機關自行辦理資通業務,未維運自行或委外設置、開發之資通系統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D級。第8條各機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為E級:一、無資通系統且未提供資通服務。二、屬公務…第9條各機關依第四條至前條規定,符合二個以上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者,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列為其符合之最…第10條各機關之資通安全責任等級依前六條規定認定之。但第三條第一項至第三項之公務機關提交或核定資通安…第11條各機關應依其資通安全責任等級,辦理附表一至附表八之事項。各機關自行或委外開發之資通系統應依附…第12條本辦法之施行日期,由主管機關定之。本辦法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第1條看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