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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進口農產品處理辦法 第7條

海關依規定得予處理之農產品,如屬於第二條範圍者,得移送本會處理, 並準用第三條第五條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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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