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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第12條

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所定之遣送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書面同意,宜檢附受刑人本人所能理解語言之譯文。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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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