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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 第17條

友善服務提供單位應運用經訓練之同儕支持員、家屬或志願服務人員提供友善服務,並有專人督導。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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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