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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者創業輔導服務實施方式及補助準則 第7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將創業輔導服務事項,委託其他相關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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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