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 第14條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AI 白話解釋
← 第13條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全文第15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