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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權利實施辦法 第16條

軍人家屬生活扶助及有關辦理扶助之具體辦法,由內政部、直轄市政府定 之。 前項生活扶助發給標準,由內政部協調統一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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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