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軍人監獄規則
› 第70條
軍人監獄規則 第70條
受刑人違背紀律時,得施以左列一款或數款之懲罰。 一、面責。 二、停止發受書信一次至三次。 三、停止接見一次至三次。 四、減少勞作金。 五、強制勞動一日至五日,每日以六小時至八小時為限。 六、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七日。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69條
看 軍人監獄規則 全文
第71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