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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出業同業公會法 第28條

召集會員大會應於十五日前通知之。但有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之情形或 因緊急事項召集臨時會議時,不在此限。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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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