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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 第22條

借款人申請延期還款案件應於貸款到期日前一個月內向原貸款經辦機構提出。 前項申請延期還款案,由貸款經辦機構審核。但下列延期還款案件須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一、展延期間超過原貸款期限者。 二、展延期間未超過原貸款期限,其剩餘期限非以平均攤還方式辦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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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